海外派遣-计划A/B计划A

披露名:海外派遣员工保障计划

已保障93
该产品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并负责理赔
各支付方式的银行限额说明
服务入口保单管理
保障计划
  • 计划A
  • 计划B
医疗运送和送返
100万元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补偿
1万元
雇主和亲属慰问探访补偿责任
1万元
遗体/骨灰送返(含丧葬费用:20000元)
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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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不含港澳台)。
线上服务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如实告知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投保人为企业,可提供专票。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分期支付保险费。如您选择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则保险公司将在投保时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保险费;如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首期保险费将在投保时候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除首期保险费外的其他保险费,保险公司将从约定账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划转。
保险条款
附加条款
平安产险附加境外旅行医疗费用补偿保险(互联网版)条款

C00001732522021122438063/(平安财险)(备-医疗保险)【2022】(附) 001号

平安附加旅行期间个人责任保险条款

C00001730922020050900202/(平安财险)(备-责任保险)【2020】(附) 917号

平安附加旅行期间绑架及非法拘禁保险条款

C00001732322018053018562/(平安财险)(备-其他)【2020】(附) 804号

平安附加旅行票证损失保险条款

C00001731922018091112682/(平安财险)(备-其他)【2020】(附) 096号

平安附加旅行期间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C00001732122018091112702/(平安财险)(备-普通家财险)【2020】(附) 106号

常见问题
本产品提供什么类型的发票?
本产品仅提供电子发票。此外,应保险公司政策要求,发票抬头需和投保人一致,如需开具企业发票抬头,投保人姓名请填写为企业名称。若有发票需要,请到电子发票网址自行申请并下载,申领步骤:填写“保单号”、“投保人姓名”及“保险费合计” 三项内容(填写时不能有空格),点击检索,然后输入手机号和邮箱,最后点击开票,即可成功开具并下载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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