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单红利的确定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保险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红利的分配方案,红利分配的额度是不确定、不保证的。若保险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保险公司每年会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您不参与红利分配。
(二)保单红利的实现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红利实现方式:
1.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我们将在每个保单周年日根据保单年度、被保险人性别、投保年龄及保险期间,以保单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增加本合同的交清增额基本保险金额,增额部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参加分红;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照本公司当时适用的利率累积生息;
3.现金领取。
若您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实现方式,本公司按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方式办理。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经我们审核同意您可以变更红利实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