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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国泰鸿利鑫享(至尊版)终身寿险(分红型)API

备案名:陆家嘴国泰鸿利鑫享至尊版终身寿险(分红型)

  • 有保障有分红
  • 航空意外额外赔
  • 高客专属
该产品由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承保并负责理赔
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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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投保须知
犹豫期
15天
等待期
0天
重要提示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承保,保险公司在江苏、浙江、福建、北京、山东、广东、辽宁、天津、厦门、四川、河南设有分公司,在慧择投保时,保险产品仅限在广东、四川、北京、上海地区投保。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保险公司会向您明确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在订立本合同时会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公司会就您、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保险公司通知解除本合同时,若您因身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致使通知不能送达的,则保险公司可以将该项通知传达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费用扣除
保险公司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者退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险费、保单贷款或者其他欠款,保险公司先扣除上述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
退保损失
本合同成立后,您可以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终止。您在犹豫期后解除本合同的,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保费由保险公司直接收取。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将通过投保人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保险合同,邮寄或邮件形式寄送保费发票。请投保人提供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电子保险合同(简称电子保单) 与纸质保险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将作为理赔的依据。参考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投保人可通过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全国客服热线95374或登录官网 (https://www.cathaylife.cn/)及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保单查询、验真。
保单红利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但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不分配红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公司每年根据本保险上一会计年度的业务经营状况,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当年度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保险公司将每年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本合同采用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分配红利,等同于现金红利分配方式中的购买交清保额形式。本合同因红利分配累积增加的保险金额即为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增额部分办根据上述约定在以后各年度参加分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保险条款
主条款
常见问题
陆家嘴国泰鸿利鑫享至尊版终身寿险的投保年龄?
被保险人投保时出生满28天-70周岁,各交费期间支持的最大投保年龄如下:
趸交支持的最大投保年龄为70岁,
3年交支持的最大投保年龄为65岁,
5年交支持的最大投保年龄为65岁,
10年交支持的最大投保年龄为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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