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 旅行意外保险G款

已保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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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计划
  • A款
  • B款
  • C款
  • D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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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款
  • G款
意外伤害身故及伤残
100000
急性病身故
100000
意外及急性病医疗
3万元
遗体遣送费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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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安徽省、福建省、甘肃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海南省、河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吉林省、江苏省、江西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浙江省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上述省份。
线上服务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咨询、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有关情况的询问,您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否则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支付及凭证
本产品仅提供电子保单和电子发票,投保成功后可登录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查看与下载。
费用扣除
如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保险条款
主条款
平安旅行意外伤害保险(2013 版)条款

平安养老[2020]意外伤害保险057号/平保养发[2020] 322号-7

常见问题
本产品是否承保被保险人境外的旅行?
本产品不承保被保险人境外的旅行,仅承保被保险人境内(不含港澳台)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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