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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美相互传家有道尊享版3.0终身寿险

备案名:信美相互传家有道尊享版3.0终身寿险

  • 保障全面
  • 专享会员权益
  • 优质增值服务
该产品由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承保并负责理赔
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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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投保须知
犹豫期
15天
重要提示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承保;
本产品支持北京、深圳、上海地区客户投保,更多投保信息请查阅《产品说明书》
线上服务
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总部位于北京,在深圳、上海地区设有分社,您可以亲临分社由服务人员为您提供保单服务。对于未设置分社的地区,信美相互人寿将为您提供全线上保单服务,包括不限于投保、保单批改、退保、理赔、续期、投诉等,并设有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9990,能够满足您的保单服务需求。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订立本合同时,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会向您退还保险费。
退保损失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犹豫期后退保,保险公司将退还您现金价值,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支付和凭证
保险费将按您在投保时的选择,通过您填写的银行卡账户或第三方账户支付。您后期需要交纳的保险费,将从您投保时选择并授权的交费账户中扣除。
保险合同采用电子保单形式承保,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后续理赔不需要提供纸质保单。保险公司在同意承保后,将向您投保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保单。保险公司发出电子保单之日视为保单签收日。
如您需要发票,请联系您的服务专员或者拨打客服热线400-139-9990,保险公司会为您提供电子发票等。
保险条款
主条款
信美相互传家有道尊享版3.0终身寿险条款

信美相互[2024]终身寿险029号/信美相互[2024]199号

常见问题
本产品交费方式?
交费频率:年交。
交费年期:3年交、5年交、10年交、20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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