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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任一年期重疾险(互联网专属)  

  • 一年期重疾
  • 超高性价比
  • 健康管理服务

保障权益

产品解读

慧先生,28周岁,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国任一年期重疾险。保障1年,保费22元。在保险期间内,慧先生享有以下保障:
1、重大疾病:2万元;
2、轻症疾病:6000元。
  • 投保须知

等待期 90天
重要提示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深圳、上海、广东、内蒙古、河南、江苏、重庆、浙江、新疆、山东、河北、山西、四川、湖北、辽宁、陕西、青岛、宁波、湖南、云南、广西、贵州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不含港澳台)。
线上服务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如实告知 请如实告知填写投保信息,并就保险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1)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又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退保损失 本产品无犹豫期,请投保人谨慎选择投保,除法律法规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单生效后退保本公司仅退还保单未满期净保险费,退保将会造成投保人的损失。保险人收到退保申请和相关证明文件、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保险费。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10%)。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投保人为企业,可提供专票。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将在投保时候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
续保提示 不保证续保,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续保合同的保险期间自续保对应上一保险合同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开始计算,续保不计算等待期。续保费率根据被保险人申请续保时的年龄确定。如被保险人理赔过重疾责任,则不接受续保。若被保险人因轻症疾病发生理赔,则在轻症疾病保险责任赔付后不能续保轻症疾病保险责任,但重大疾病保险责任不受影响仍可续保,若产品统一停售,则不再接受续保。

其余须知:

  1. 1. 本产品保障区域仅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士不支持投保。
  2. 2. 投被保险人年龄:本产品投保人年龄为不小于18周岁,被保险人为出生满28天(含)至60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被保险人国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且须长期居住在中国大陆地区;投保本产品如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时,投保人必须是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3. 3. 投保份数:本产品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一份,超出一份的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4. 4. 保险期限:本产品保险期限为1年,投保成功后次日零时生效。
  5. 5. 等待期:本产品首年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有90天等待期。连续投保本产品,无等待期。等待期届满前被保险人确诊本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轻症疾病,或等待期届满前被保险人接受医学检查或治疗,且延续至等待期后确诊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险费;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轻症疾病,不受等待期限制。
  6. 6. 本产品除外职业类型有:接触放射线或放射性物质,接触化学、易燃或易爆物质,有毒及危险物质生产运输,参与矿物或煤炭开采,暴露于烟尘或粉尘,参加高空、海洋、水下、地下、隧道、桥梁作业或活动,从事渔业捕捉,森林砍伐业或相关作业,森林防火,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制造加工操作,金属/合金冶炼,3吨及3吨以上重型卡车、砂石车、液化气化油罐车驾驶及随车工作,高压电、电缆作业,拆船工作,私人保镖,战地记者,驯兽师,无固定职业,消防队员、特种兵、军事院校学生、入伍受训新兵、消防爆破、缉毒及防爆警察,参与镇暴或军警行动,前线军人。
  7. 7. 本保单轻症疾病责任的保额是重大疾病责任保额的30%,重大疾病责任保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8. 8. 确诊医院:指经国家卫生部门审核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综合性公立医院或专科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作为诊所、康复、联合病房、家庭病床、护理、修养或戒酒、戒毒等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系统的、充分的诊断设备,全套外科手术设备并提供24小时的医疗与护理服务。
  9. 9. 本产品包含电话医学咨询,住院、手术安排,第二诊疗意见(限境内)增值服务,服务电话:010-59104919。
  10. 10. 偿付能力: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具体偿付能力指标和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请查询国任保险官网:http://www.guorenpcic.com/。
  11. 11. 投保声明:
    (1)本人已完整阅读并了解以上投保须知及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尤其是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等) ,本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2)投保时,本投保人已就该产品的保障内容以及保险金额等向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监护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其同意。
    (3)投保单中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如有隐瞒或不实告知,国任保险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事故,国任保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 保险条款

主条款
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C00014232612021121518783
  • 报案

  • 提交理赔资料

  • 理赔资料审核

  • 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电话报案:请您致电400-678-8169进行报案

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理赔流程及纸质材料的寄送地址。

如您不确定现有材料是否符合理赔要求,您可以将所有材料拍照或扫描并发送至claim@huize.com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影像件预审核。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

理赔须知

1、如需报案或理赔协助服务,请拨打全国服务电话: 400-678-8169。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和理赔流程。
4、发生合同约定保险事故需要到医院接受治疗,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用药、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就诊的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原始收费凭证、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证明等就医相关材料,以便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申请。
5、一对一理赔协助:我们将全程协助您报案、告知您在当地如何处理、告知索赔所需相关证明资料、并监督保险公司理赔结案和协助催付赔款等。
6、领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保险公司将通过财务系统直接向您所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需要您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信息,建议您选择工农中建交或邮储,以便保险公司快速处理。
Q本产品提供了哪些保障?
A本产品提供了两项保险保障,包括100种重大疾病保障、50种轻症疾病保障(可选)。在保险期间内,被保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初次确诊罹患本产品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的,即可按保险合同约定获得赔付。
Q理赔过还可以续保么?
A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轻症疾病保障,若被保险人因轻症疾病发生理赔,则在轻症疾病保险责任赔付后不能续保轻症疾病保险责任,但重大疾病保险责任不受影响仍可续保,但不可调高重大疾病保险责任保额(只能保持原保额或者向下调整)。投保人的续保申请须经保险人审核同意。
Q续保是否可以调整保障计划?
A可以调整保障计划。
(1)续保时投保人可以选择与上一年度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保持不变或减少或增加,如续保时较上年度增加重大疾病保险金额,投保人需要对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再次告知,且增加的保额重新计算等待期。
(2)如续保时较上年度无新增轻症重疾可选责任时,投保人无需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再次告知;如续保时较上年度有新增轻症重疾可选责任时,投保人需要对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再次告知,且需要重新计算等待期。
(3)若以前年度保险合同中已经赔付过轻症疾病保险责任,则续保时不可以增加重大疾病保险保额。
Q重疾里面包含恶性肿瘤吗?只要确诊为恶性肿瘤就可以理赔吗,不区分恶性肿瘤的种类?
A本款重疾险产品是包含恶性肿瘤的。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具体见条款释义)的,可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理赔。其中不包含:
(1)ICD-O-3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瘤)、2(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如:
a.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癌,非侵袭性癌,肿瘤细胞未侵犯基底层,上皮内瘤变,细胞不典型性增生等;
b.交界性肿瘤,交界恶性肿瘤,肿瘤低度恶性潜能,潜在低度恶性肿瘤等;
(2)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
(3)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4)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
(5)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6)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Ⅰ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7)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WHO分级为G1级别(核分裂像<10/50HPF和ki-67≤2%)或更轻分级的神经内分泌肿瘤。
其中
(1)TNM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
(2)TNM分期为T1N0M0期的前列腺癌;
(3)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
(4)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5)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Ⅰ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6)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WHO分级为G1级别(核分裂像<10/50HPF和ki-67≤2%)的神经内分泌肿瘤。
可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轻症疾病保险金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