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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住院保(2020版)  计划一

披露名 : 住院保2020(慧择经纪)

保障权益

  • 投保
    慧女士,30周岁,有很强的保险意识,经朋友介绍,为自己2周岁的宝宝购买一份“幼儿住院保(2020版)-计划一”,保费499元,保障1年。
  • 出险
    投保4个月后,慧宝宝由于发烧导致住院治疗5天,共计花费3200元。
  • 理赔

    保险公司经核实符合保险责任范围,作出如下赔付:

    慧宝宝住院花费金额全部符合社保范围内,社保报销1900元后,保险公司赔付剩余部分【(3200-1900)-500】*100%=800元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 投保须知

等待期 90天
重要提示 费率表 保险金赔付比例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销售区域为全国。
线上服务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如实告知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退保损失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无息全额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本附加合同 解除,保险人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之日起 41 日内向投保人按短期费率计收保险责任开始 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若本合同已发生保险金赔偿,剩余部分保险费为零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投保人为企业,可提供专票。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分期支付保险费。如您选择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则保险公司将在投保时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保险费;如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首期保险费将在投保时候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除首期保险费外的其他保险费,保险公司将从约定账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划转。
续保提示 本产品为非保证续保产品。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届满前三十日(含第三十日)内,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并获得新的保险合同。本产品仅限续保客户投保;无间断续保被保险人无等待期限制。

其余须知:

  1. 1. 本产品承保年龄为1-3周岁(含1、3周岁)。本产品要求投保人必须为其父母。
  2. 2. 本产品意外医疗保险责任、意外骨折医疗保险责任为共用保额,且每项责任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均为100元。本产品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为共用保额。
  3. 3. 本产品疾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女性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为共用保额,且每项责任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均为500元。
  4. 4. 本产品网上投保申请日后第四日零时生效,本产品疾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女性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自本保险生效日起90日为等待期。
  5. 5. 本产品承保的残疾被保险人,仅限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9-10级的客户。
  6. 6. 本产品保险责任内的医疗费用限定为就诊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指《社会保险法》第三章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险。
  7. 7. 本产品被保险人因意外出险,如本次事故出险原因中含意外骨折,则本次事故所有医疗费用均按照“意外骨折医疗保险金”的赔偿比例进行赔偿。
  8. 8. 赔偿比例:
    (1)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未从社保或其他机构获得补偿,保险公司按如下公式赔偿医疗保险金:
    疾病(除女性疾病及呼吸系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免赔额)×60%;
    意外伤害(除意外骨折)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免赔额)×60%;
    女性疾病及呼吸系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免赔额)×25%;
    意外骨折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免赔额)×25%。
    (2)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保或其他机构获得补偿,保险公司按如下公式赔偿医疗保险金:
    疾病(除女性疾病及呼吸系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100%;
    意外伤害(除意外骨折)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100%;
    女性疾病及呼吸系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35%;
    意外骨折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35%。
  9. 9. 未成年人赔偿限额:如果以未成年人死亡为给付责任的保险金额超出中国保监会所规定的限额,保险公司就超过限额部分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或保单所载金额。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或保单所载金额。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不受此限。
  10. 10. 本产品不承担赔偿被保险人因脊柱类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颈椎病,胸、腰椎间盘突出/膨出/移位/滑脱)、病理性骨折、腹股沟疝、动脉硬化性心脏病、脑梗死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和任何原因导致的中草药费用。
  11. 11. 本产品指定医院为符合条款要求的医院(不包括在保险单中载明的不予承保的医疗机构)。
  12. 12. 本产品不承担被保险人在如下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保险责任: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中医院、北京市平谷区的所有医疗机构、滨州市中心医院、莱州市人民医院、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铁法煤业集团总医院、徐州仁慈手外科医院、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徐州矿务集团第二医院、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医院、河南省荣军医院、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中心医院、铁道部第二工程局第二工程处医院、信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职工医院、爱德堡医院、信阳信钢医院(信阳明港钢厂医院)、徐州市粮食局职工医院、徐州铁路分局新沂铁路医院、燕郊冶金(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职工医院)、徐州市二轻局职工医院、南通市水产职工医院、三河煤矿医院、河南省华新棉纺织厂职工医院、四川石棉矿职工医院。
  13. 13. 本产品不承担被保险人在如下地区的所有中医医院产生的医疗保险责任:北京市密云县、怀柔区,河北省廊坊市、承德市兴隆县、邯郸市馆陶县、沧州市青县和东光县、秦皇岛市青龙满县,辽宁省铁岭市,河南省信阳市、新乡市,江苏省徐州市、南通市,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德州市禹城市,四川省宜宾市、雅安市,天津市滨海区、静海区,吉林省四平市。
  14. 14. 本产品仅提供电子保单。支持提供机打和定额发票、电子发票。
  15. 15.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外籍人士购买本产品需满足:长期居住在大陆境内,一般是有固定工作居住6个月以上,视情况而定。
  16. 16. 本产品同一被保险人限购1份,多投无效。
  17. 17. 争议处理: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18. 18. 本人同意泰康在线向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保信”)报送本人的全部保单信息和理赔信息,并通过医疗机构、中国保信及知悉本人信息的其他机构查询与本人有关的承保、理赔、医疗等信息。中国保信基于为本人或保险公司提供服务的需要可对上述信息进行必要的使用及与相关机构进行信息共享,但均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19. 19. 本产品为非保证续保产品。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届满前三十日(含第三十日)内,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并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20. 20.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保险公司应当无息全额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自通知保险公司之日起,本合同解除,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保险费。
    未满期保险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生效天数/保险期间的天数)](已生效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若本合同已发生保险金赔偿,未满期保险费为零。
  21. 21. 本产品为组合销售产品,请您仔细阅读产品介绍后购买。如您对已购买的组合产品有疑义,可以通过拨打泰康在线客户服务电话95522-3申请退保。
  • 报案

  • 提交理赔资料

  • 理赔资料审核

  • 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电话报案:请您致电400-678-8169进行报案

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理赔流程及纸质材料的寄送地址。

如您不确定现有材料是否符合理赔要求,您可以将所有材料拍照或扫描并发送至claim@huize.com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影像件预审核。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

理赔须知

1、如需报案或理赔协助服务,请拨打全国服务电话: 400-678-8169。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和理赔流程。
4、发生合同约定保险事故需要到医院接受治疗,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用药、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就诊的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原始收费凭证、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证明等就医相关材料,以便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申请。
5、一对一理赔协助:我们将全程协助您报案、告知您在当地如何处理、告知索赔所需相关证明资料、并监督保险公司理赔结案和协助催付赔款等。
6、领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保险公司将通过财务系统直接向您所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需要您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信息,建议您选择工农中建交或邮储,以便保险公司快速处理。
Q本产品对医院有要求吗?
A指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及保险公司扩展承保的医院普通部,但不包括观察室、特需医疗、国际医疗、联合病房、康复病房和干部病房以及附属于前述医院或单独作为诊所、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等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或保险公司不予承保的医院。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并且全日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和护理等服务。
注:保险公司扩展承保的医院名单和保险公司不予承保的医院名单将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公司保留新增扩展承保医院的权利。对于新增后的扩展承保医院名单,保险公司将会在泰康在线官方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官网、官微)公示。
Q本产品到期后如何续保?
A本保险不保证续保。保险期满时,经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续保申请,并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并收取保险费后,续保合同生效,续保合同具体的生效日以保险人另行签发的保险单的日期为准。上述为同一被保险人的续保合同无等待期。如本保险产品统一停售,则保险人不再接受投保人投保申请。
Q保单如何验证?
A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可在投保成功后通过访问泰康在线网站或拨打泰康在线客服热线95522-3,对您所投保保单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