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期 | 9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保险金赔付比例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设有分支机构。偿付能力及风险管理能力评估结果,详见链接(点击可查看)。本产品销售区域为全国(不含港澳台)。如您在保险公司未设分公司的地区购买的,不影响您的理赔,但后续需亲临柜面办理的相关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太平洋产险全国统一客户咨询和保单查询电话:95500语音提示或按#号键-3-2-2。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退保损失 | 本产品仅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一经生成不办理任何形式的变更、注销、退保。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投保人为企业,可提供专票。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将在投保时候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 |
续保提示 | 本产品可支持续保,需满足下列要求: 1、续保客户,均需重新投保进行健康告知确认。如不符合健康告知要求的,不可续保。 2、最多可以在保单到期前15天续保,续保保单起保日期按上一保单止期次日零时生效。 3、续保宽限期10天,在续保宽限期内续保的,起保日期按实际投保日次日零时生效。 4、续保宽限期内出险,不属于保险责任,不予以理赔。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学生幼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条款 | C00001432312021122030343 |
附加条款 | |
附加学生幼儿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互联网)条款 | C00001432522021122028643 |
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互联网)条款 | C00001432522021122028783 |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电话报案:请您致电400-678-8169进行报案
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理赔流程及纸质材料的寄送地址。
如您不确定现有材料是否符合理赔要求,您可以将所有材料拍照或扫描并发送至claim@huize.com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影像件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