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 | 0天 |
等待期 | 9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保险产品由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包括北京市、河北省、河南省、广东省、广西省、四川省、甘肃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设有分支机构,并面向全国(除港、澳、台地区)销售,但对于本公司未设立分公司的地区,后续服务有可能受到影响。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请投保人确认声明投保时各项填写信息属实,且没有隐瞒任何重大事实以影响保险公司评估风险或接受本次投保申请。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
退保损失 | 退保: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10-0000,客服人员根据条款规则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未发生赔付的保单,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产品保险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次日零时起,本产品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未满期保险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将在投保时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保险费。 |
续保提示 | 本产品为不保证续保产品,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30日内(含)或届满后15日内(含)申请重新投保并订立新保险合同的,不再计算等待期。续保保单的保险期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恶性肿瘤医疗保险G款条款(互联网专属) | C00010132512022010600361 |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电话报案:请您致电400-678-8169进行报案
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理赔流程及纸质材料的寄送地址。
如您不确定现有材料是否符合理赔要求,您可以将所有材料拍照或扫描并发送至claim@huize.com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影像件预审核。